基础地基工程

发布时间:2020-09-07 18:49:42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100 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 18 米或深度超过 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3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 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二级 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 12 米或深度超过 6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2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 9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编者说明

根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因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最低资质是“三级”,则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资质标准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

根据建办市〔2018〕53号文件规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 24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 10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5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 15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 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 18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 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3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 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